当街杀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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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七里河区西津路的冷饮摊主们反映,近期接到七里河城市管理执法局的通知,要求所有的冷饮摊点交纳3558元的费用,统一新配冰柜及其他设施,如果不交钱购买新的设备,执法局就要取缔摊点。摊主认为,执法局的这种做法就是强行摊派,而且新配的冰柜价格要高于市场价200元左右。而七里河区执法局解释称统配冰柜为美化市容(据《兰州晨报》6月12日报道)。 众所周知,冰柜的功能就是冷藏、冰冻。用什么品牌的冰柜是摊贩自己的事,他们自然会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与个人喜好做出选择,根本不用城管局越俎代庖瞎操心。何况,各种品牌的冰柜百花齐放,何尝不是一道美丽的街景?现在,城管部门不在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,为摊贩提供良好的执法服务上面下功夫,却在“统一冰柜”上动脑筋。只会给人留下“美化市容是假,摊派冰柜是真”的怀疑空间。对小摊贩来说,3558元冰柜钱与设施费肯定不是一笔小数目的支出,何况,“城管牌”冰柜的集体采购价竟然还比零售价高。如此“美化市容”,实在是滑稽得没有半点技术含量。 既然“城管牌”冰柜没有什么特别的优点,还会给人落下话柄,城管部门为什么热衷于此呢?笔者猜测,除了利益玄机外,还有树形象工程的意味。借美化市容的名义,让冰柜品牌、色彩整齐划一,这可是一个不小的面子工程啊。于是,城管局变成“冰柜贩子”就不奇怪了。在笔者看来,城管局拿冰柜做道具,捞经济利益,树形象工程,实际上是权力商品化的怪胎。当然,鉴于城管局的强势地位,摊贩虽然心中一百个不愿意,如果他们不想放弃摊点的话,除了发发牢骚外,能不接受城管部门摊派的“城管牌冰柜”吗? 俗话说,“拿人的手短,吃人的嘴软”。从统一冰柜中捞到好处的城管人员,在履行监管职责时,又怎能做到秉公执法?监管底气又从何而来呢?而且,这种利益交换必然滋生出更多的腐败与城市管理难题,不仅城管部门信誉会贬值,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会遭到破坏。 |
| 作者: 叶祝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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